1、一般來說,船舶動力裝置主要由推進裝置、輔助動力裝置、管路系統(tǒng)、甲板機械、防污染設備、應急設備和自動化設備七部分組成。
2、推進裝置即為推動船舶航行的裝置,包括主機、傳動設備、軸系和推進器。輔助裝置是指除推進裝置以外的其他產(chǎn)生能量的裝置,包括船舶電站、輔鍋爐、液壓泵站和空氣壓縮機,分別產(chǎn)生電能、熱能、液壓能和壓縮空氣共船舶生產(chǎn)和生活使用。管路系統(tǒng)由各種發(fā)件、管路、泵、濾器和熱交換器等組成,用以輸送各種流體工質,以維持船舶的各種機械正常運轉。
3、甲板機械是為保證船舶航向、錨泊靠泊、裝卸貨物以及起落自身設備所設置的機械的統(tǒng)稱,包括舵機、錨機、鉸纜機、起貨機、尾門尾跳收放系統(tǒng)、吊艇機及舷梯升降機等。
4、防污染設備是用來處理船上的含油污水、生活污水、油泥及各種垃圾的設備,包括油水分離裝置(附設有排油監(jiān)控設備)、生活污水處理裝置及焚燒爐等。
5、應急設備包括為棄船求生或求助生命設置的設備、為機艙失去電力時設置的設備、為避免“癱船”設置的設備等,包括救生艇、求助艇、應急發(fā)電機、應急消防泵、應急舵機和應急空壓機等。
6、自動化設備是為改善船員的工作條件、減輕船員的勞動強度和維護工作量、提高工作效率以及減少人為操作錯誤所設置的設備,包括主、輔機的遙控單元,溫度、壓力、液位的自動調節(jié)單元、機艙各設備的工況監(jiān)視、報警和打印等設備。